金门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金门岛是厦门湾的岛屿,面积151.65平方公里,人口约10.54万人,金门岛与厦门市距离约10公里,曾是一座前沿军事岛屿。金门岛位于泉州市西南海域,孤悬于厦门岛东海外,扼厦港咽喉,为闽南屏障,东望台湾,西对厦门,明代曾筑城墙于岛上,据说当年郑成功曾起兵于此。金门岛形似一只展翅的蝴蝶,中部狭窄,东西两端宽广,东翼面积大于西翼。全岛东西向约20公里。南北向最长处在东端,约15.5公里。中部狭窄处仅3公里。主峰太武海拔253米, 岛上只有小溪流,源短量小。金门岛面积约132平方公里,东西长而南北窄,最高点太武山(253米)在岛之东部。金门岛多丘陵、湾岸,烈屿在岛之西南隔海峡相望。金门岛矿产有花岗石、瓷土等,人工造林成效彰著,特产金门高粱闻名遐迩。金门岛境内历史最悠久的古迹是邱良功母节孝坊(1812),人口约105434人(2012)。金门(英文:Quemoy)原属福建省泉州管辖,因历史问题,如今由台湾当局实际控制金门,为所谓的“中华民国福建省”省会。位于福建省东南海上,扼厦门咽喉在中国大陆,金门的行政被划为福建省泉州市金门县,但金门岛为台湾控制,台湾也在岛上设立金门县,并把其设为所谓的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故形成了一岛两县的现象。